1. 標定是必須步驟: 目鏡測微尺的格值(每格代表的實際長度)隨顯微鏡物鏡放大倍數不同而變化。使用前,必須用已知刻度的物鏡測微尺(如1mm/100格,即0.01mm/格)對當前物鏡倍數進行標定,計算出當前系統下目鏡測微尺每格的實際長度。
2. 清潔與保養: 測微尺為精密光學元件。清潔時使用專用的鏡頭紙或吹氣球,避免用手直接觸摸玻璃表面。如有污漬,可用脫脂棉蘸取少量酒精乙醚混合液輕輕擦拭。
3. 安裝方向: 安裝時,通常將刻線面朝下(朝向物鏡方向),以確保刻線與樣本圖像在同一焦平面,減少測量誤差。
4. 環境要求: 避免在潮濕、多塵或腐蝕性氣體環境中使用和存放,以防刻線受損或玻璃發霉。
5. 配套使用: 本產品為測量系統的一部分,單獨無法完成絕對測量。務必與物鏡測微尺配套標定使用。
6. 操作謹慎: 安裝和取出測微尺時動作要輕,防止跌落或與硬物碰撞,導致玻璃破裂或刻線損壞。
7. 適用范圍: 主要用于長度、粒徑、細胞大小等二維尺寸測量,不適用于三維形貌測量。